政策速遞|《浙江省低(零)碳園區建設實施方案》發布!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6-12 點擊:次
2025年10月,省委在《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生態省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到2030年,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完成綠色低碳循環化改造,建成20個左右零碳園區”。2025年11月,省委十五屆八次全會通過的省委“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開展新一輪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綠色低碳循環化改造行動,加快零碳園區、低碳園區建設”。2026年省政府工作報告和省“十五五”規劃《綱要》再次明確低碳園區、零碳園區建設要求。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
對于低碳園區,提出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碳排放降低、可利用新建建筑屋頂光伏覆蓋比例、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降低、揮發性有機物(VOCs)濃度下降、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規上工業畝均稅收年均增長等6項指標目標。同時,要求各園區因地制宜、“一園一策”制定符合實際的目標,其中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碳排放降低指標,須根據園區碳排放量、碳排放強度分類設定最低目標要求。
對于零碳園區,提出單位能耗碳排放、清潔能源消費占比、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比例、可利用新建建筑屋頂光伏覆蓋比例、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揮發性有機物(VOCs)濃度下降、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規上工業畝均稅收等8項指標目標,其中單位能耗碳排放為零碳園區建設核心指標,其余作為引導性指標,零碳園區所在園區原則上須完成低碳園區建設任務。
主要包括10項重點任務:一是加強8+4高耗能行業項目管理,嚴控新上“兩高”項目,嚴格落實8+4高耗能行業項目管理、節能技改要求;二是專注培育新興產業增量,加快發展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到203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比提升至38%;三是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推廣資源循環型生產模式,提升固廢、廢水、廢氣、余熱等循環化資源化利用水平,推廣再生材料在工業生產中應用等;四是大力開發利用新能源,加強分布式光伏開發、加大園區用能與周邊新能源耦合力度,高標準建設一批園區智能微電網;五是加強煤炭消費管理,推動低參數機組等容量提質升級、推廣清潔供熱以及嚴格實施涉煤企業用煤預算管理;六是推進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深入實施“千億技改”工程、電機改造提升專項行動等;七是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加快優化園區運輸結構,提升清潔運輸水平,大力推廣新能源作業車輛;八是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補齊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設施、空氣污染監測等環境基礎設施短板;九是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工業固體廢物治理,強化工業園區VOCs源頭替代、過程控制、末端治理,以及工業園區固體廢物源頭管控;十是強化數智賦能園區能碳管理,打造園區能碳管理體系和服務平臺,提升產品碳足跡管理,以及探索園區碳排放預算管理,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設備等的碳排放管理。
組織實施方面,明確低碳園區方案審核、監測評估等工作程序,以及零碳園區培育名單確定、評估復核等要求。
政策支持方面,明確財政、金融、項目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全力支持園區低(零)碳改造升級。
考核約束方面,明確低碳園區年度評估結果對應納入省對設區市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將單位增加值碳排放降低指標納入“畝均論英雄”評價、開發區高質量監測。
統計監測方面,建立園區能源和碳排放相關監測和統計體系,明確相關指標數據源的責任部門。

